经济评论:物业税“空转实”到底谁说了算?

      从目前的报道看,物业税一直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运作,不但未提交人大,甚至连国务院也没有讨论。如今,物业税又可能“空转实”实施,这种仓促让人担心:有关部门有没有将民意看作征收物业税的基础?

      作为针对国民财产征收的税种,开征物业税首先应避免重复征税。目前既对房产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又按照增值部分征收土地增值税。物业税如果再开征,有可能与现存具有物业税特征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一起构成重复征税。

      一项政策的推出都应先考虑到是否立足国情,适应民意。且不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对如何评估不动产、物业税税基和税率等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路线图”,单就程序来说,物业税这样一种牵涉面非常广的税种,必须在开征前征求公众意见,并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深入讨论和审批,而决不能仅由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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