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的时候,我们居住的那个小县城,周边也有很多中小企业,从大人们的交往中知道了什么叫客户。定义很简单,就是上门求购的企业和个人。稍大一点,情况反过来,客户就是“大爷”,用流行的俗语说,客户是上帝。老百姓说,被求的是爷爷(通常是买方),求人的是孙子。尽管那时我没有做买卖,但是心里老觉得不爽,怎么一会儿是爷爷,一会儿又是孙子。 从校门走向社会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客户是我们上帝的概念。因为“上帝”的概念太虚无,而且始终走不近他。我心中一直以来对客户的定义是合作伙伴,既然是合作伙伴就不要分什么高低上下,大家都是在一纸契约下履行权利与义务的双方。我们与客户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供求关系。因为有这种理念,我无论是做业务员,还是做营销总监都能以平等的心态与客户相处。因为平等,我与许许多多大客户、小客户中的高管、中层干部都相处愉快。我对他们敬而不畏,亲而近之,合作起来感觉是其乐融融。我工作中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他们可以直呼其名,数落我二三四,我一点也不生气,而且很快就改正过来。他们有时候履约不到位,我拎起电话也能说他们四三二。彼此平等,心无芥蒂,使我深深感受到合作之美。 我的这种认识,或许不被很多人认可,但我相信把客户从上帝的神台上请回合作伙伴的席位上的日子不会太远。我觉得把客户称之为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做到了:一切为了客户,为了客户的一切。重要的是,你对客户的贡献是否物有所值,物超所值!(文章来自:江为伟的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