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2人同居数年感情破裂争房产 曾约各占50%

      本报讯 (记者刘杰)同居多年后,雷先生和女友许女士签下协议,约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双方各占50%。随后雷先生反悔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女友也起诉雷先生要求分割房产。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楼盘资料 价格 业主论坛)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许女士说,2000年11月,读大学的她与雷先生恋爱。两年后,二人开始同居。2005年,他们买了位于天通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他后来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做主任工程师,月收入高达2万,而我只有三千,感情逐渐出现裂痕。”许女士说,去年4月,她和雷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各占房屋产权的50%。


      今年4月,雷先生将女友诉至法庭,称自己签协议实属无奈,是被女友胁迫的,因此请求法庭判令协议无效。“当时许家拿出的钱只是我借的,以后一定会还,但是房子只属于我自己。”


      1个月后,许女士也把雷先生告上法庭。她认为,两人居住的房屋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自己也应占有50%。“当时他家出了10万,我家出了6万,贷款是我们共同偿还的。”许女士还说,自己与雷先生相恋8年,信任对方才以他的名义买房,现在雷先生为争房产不惜将自己告上法庭,“让我感到很寒心”。


      昌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haozhai@hotmail.com
    豪宅之窗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2133773
  • 留言人:
  •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 评 论:
     
上海  北京  南京  杭州  苏州  温州 合肥  天津  沈阳 济南  大连  广州  深圳  海口 厦门 珠海  福州  重庆  武汉  西安  长沙  昆明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c) 2004 haozhai.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沪ICP备07509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