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每档增80元 低保标准今起上调60元

      竞报讯(记者王玉慧)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今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将增加80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5档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调整标准。同时,从今日起,本市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也将上调。

      7月1日前已领取不再补发

      市劳动保障局介绍,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由现行的平均标准476元调整为556元,每档增加80元。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80元,由现行标准258元上调至338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今日起执行,其医疗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均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伤残津贴月人均增240元

      今日起,本市还将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2007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由2007年人均1481元/月,增加到2008年人均1721元/月,人均增加240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35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661元的,调整到166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329元的,调整到132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997元的,调整到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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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今年的低保调整是自本市1999年以来低保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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