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需一步一步来 要的是改革不是革命
    “改革”与“革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房地产领域,从2005年3月开始,中央和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些都是改革措施。但是,当物业税这个概念被有关方面频频提及时,笔者却感觉到了革命的味道。

      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有原因的。

      第一,物业税的基本概念,很多人没有搞清楚。

      据新浪网的调查统计,41.08%的被调查者不清楚物业税的概念,另有18.01%的人表示从没听说过这一概念。如此多的人不知道物业税是怎么一回事,至少说明这个税种没有推广的群众基础。

      我们可以拿另外一个例子进行比较。将养路费改成燃油附加税,是一个争论多年的话题。这个事情,绝大多数车主是知道的,而且,在燃油附加税没有出台之前,车主们仍在自觉缴纳养路费。

      反过来说到物业税。这个税种是从哪个税费演变而来,我们无从知晓。不少公开的信息隐约暗示,这是土地出让金演化而来。问题是,这样的暗示,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

      这种不认可,一方面说明这个税种不成熟,另一方面,也说明这里面隐含了非常大的想像空间和操作空间。

      第二,物业税的真正目的让人生疑。

      有专家认为,目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最主要的问题是交易环节的负担偏重而保有环节的负担偏轻,造成民众买不起房,买得起房的人养房成本又过低,不利于实现人人有房住的社会目标。这是开征物业税的重要原因之一。照这样的逻辑,开征物业税,是有利于民众减轻负担的。甚至有观点认为,如果开征物业税,房价将会降低25%。但也有人认为,开征物业税,房价不但不会降低,还是升高。

      还有一种观点非常尖锐,认为物业税实际上是某些城市尤其是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政府已经将土地基本出让完毕,当地政府已经很难再从土地出让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只有通过物业税的征收才能维持从土地上不断地获取利益。

      在笔者看来,开征物业税是否能降低房价、减轻消费者负担,至少消费者本身并不清楚,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正确判断。但是这样一个税种的推出,至少对房产商有好处,则是很多专家学者赞同的观点。

      因为以上两点,开征物业税,革命的色彩多了一点,改革的色彩少了一点。革命是有破坏性的。在目前的状况下,物业税革命所造成的伤害,最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我们应该跳出物业税这个怪圈,从保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探讨房地产税费改革的路径。

      首先应该找出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这两年,房产商被部分专家学者和舆论骂得狗血喷头。部分房产商为富不仁,确有其事。但是,在笔者看来,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问题丛生,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热衷于房地产开发,有两方面原因:部分官员和公务员,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不断攀升的地价让地方财政收入很充实。

      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长达50年或者70年的土地出让金,被一次性收走了。其结果,当某一届政府将地卖光之后,下一届政府无地可卖,财政收入将大幅度缩减。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几年前,就有专家建议,土地出让金要按年缴纳。这样一来,至少有三方面的好处:其一,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下来了,房价会有所下降;其二,地方政府收入减少,一方面惠及下一届政府,另一方面对土地开发的热情就会减弱,就会将更多的精力真正放在发展经济上;其三,按年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移到消费者头上,也会让消费者更加理智地买房。

      笔者的建议更具体:先将土地出让金改成年金,年金再改成年税,然后再改成物业税。传承有序,岂不顺理成章。

      笔者不清楚的是,这样一种简单有效,堪称金玉良言的建议,一个改革建议,为什么没有人采纳。反倒是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物业税,一个带着革命色彩的税种,让有关方面和专家学者这么起劲。

      一步一步来,是改革;一步到位,是革命。

      改革者办实事。革命者中间,难免有人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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