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园物业公司不服打折 "我们要撤离美丽园"

    8月15日,美丽园小区门口的保安在指挥进出车辆。物管公司昨天表示,将撤出美丽园。本报记者周晓东摄
     
    美丽园物业费案再审业主胜诉,物业费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为1.58元;物管公司称“没法做”

      “我们肯定要撤出美丽园,现在这个价格是没法做的。”昨天,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建春明确表态,物业公司近日将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程序撤离美丽园。在8月11日美丽园物业费案重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去年12月份终审的判决,小区物业费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为1.58元。

      物管公司:要撤离并继续上诉

      8月15日,鸿铭物业公司已经在小区里张贴了《告美丽园全体业主书》,表示对于再审判决,“不论是从价格上还是从美丽园实际运行成本上,都是不能接受的,将继续上诉至高院或者最高法院”。

      汪建春说,“这几天好几家物业公司的老总给我打电话,都说这个价格是没法做的。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撤离。如果哪家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价格能够做就来做吧。撤离的同时,我们还会继续上诉”。

      业委会:如突然撤离,将启动应急程序

      对于物业公司决定撤离一事,美丽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雷霞表示,她是刚刚才从记者这里得知,但她认为物业公司可能并不会真的撤离,“就算是以每月每平方米1.58元来算,也有一大笔利润的”。雷霞还表示,业委会将严格执行第二届业主大会的决议,如果物业公司以正常合理的程序撤离,他们将与之进行正常交接,如果物业公司突然撤离,业委会将按业主大会的决议启动小区应急程序。但她没有透露“应急程序”的具体内容。

      8月14日,美丽园小区业委会何秘书对记者表示,在判决书正式下达以后,业委会希望与物业公司就小区目前的情况进行协商。刚获得胜利的美丽园业委会,是否会面临物业真空的尴尬局面?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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